查看原文
其他

“傍名牌”被告上庭,首案判了!| 青法说案

上海青浦法院 上海青浦法院 2023-01-04

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上海青浦法院官方微信推出“青法说案”栏目,聚焦社会民生,选择身边案例,以通俗生动语言,讲述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向社会释法说理。


 “双十一”狂欢网络购物节刚刚落下帷幕,销售额再创新高,但网络上产品真假难辨,从而引发的纠纷不断。其中,便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以假乱真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近日,上海青浦法院针对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系青浦法院知识产权刑事首判




被告人陆某某经营一家包装印刷公司,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非法制造“爱生活”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200余万件,非法制造“head&shoulders”(海飞丝)、“PANTENE”(潘婷)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00余万件。2022年1月24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陆某某处当场查获假冒“爱生活”注册商标标识224万件,“head&shoulders”(海飞丝)、“PANTENE”(潘婷)注册商标标识40万余件以及相关印刷板等涉案工具。经鉴定,上述查获的“爱生活”、“head&shoulders”(海飞丝)、“PANTENE”(潘婷)注册商标标识均为假冒,且均无商标权利人授权。



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伙同他人未经授权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陆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起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陆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判令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印刷板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均予以没收。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本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商标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经商标局审查通过,则成为注册商标。行为人在没有获取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实物对照、排版设计、制版、印刷的手段实施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往往被用于贴牌假冒伪劣产品对外销售,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隐患,也损害企业的信誉,故应在源头予以惩治。而消费者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进行选择时,也要注意做好鉴别工作,选择正规商家和正规平台购买,避免因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而产生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自2022年7月1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调整以来,上海青浦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快速响应、组建知识产权刑事专业审判团队,有序推进、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业务领域针对性培训,精细化审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各类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切实维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引导社会提升品牌保护意识,赋能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



撰稿 | 沈宝琴 班凤云

编辑 | 崔缤予


☝ 喜报!最高法院典型案例,青浦法院榜上有名!

☝ 明星广告代言受规范,“虚拟偶像”代言是否成为“法外之地”?


点击关键词

直达历史精选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札记 / 青法说案 / 执行一线纪实 / 齐心战疫 / 法官权益保障 / 助企纾困诚信兴商 / 股权激励 / 高温津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